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148.出埃及记22:6-14.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,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,贼若被抓住,就要加倍赔偿。贼若没抓住,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,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。为一切过犯,无论是为牛,为驴,为羊群中的一只,为衣裳,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,有一人说,就是这个;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,神定谁有罪,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。人若将驴或牛、或羊群中的一只、或任何牲畜,给同伴看守;牲畜或是死、或是折伤、或是被掳去,没有人看见,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,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,拿走它;另一个人不必赔偿。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,他就要赔偿物主。若被撕碎,他要带来当作证据,被撕碎的不必赔偿。人若向同伴借什么,所借的或折伤,或死,物主没有与它同在,借的人必要赔偿。若物主与它同在,他就不必赔偿;他若是雇工,就要为雇价而来。
“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”表记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,以及与它们相一致的记忆知识。“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”表从那里丧失它们。“贼若被抓住”表回想起。“就要加倍赔偿”表完全恢复。“贼若没抓住”表如果没有回想起被夺走之物。“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”表良善的调查。“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”表看看它们有没有进入那良善。“为一切过犯”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。“无论是为牛,为驴,为羊群中的一只”表(向)良善或真理,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(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它们的任何损失)。“为衣裳”表(向)感官真理(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它的损失)。“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,有一人说,就是这个”表任何不确定的事。“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,神定谁有罪”表通过真理所进行的调查和所作出的判定。“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”表完全修正。“人若将驴或牛、或羊群中的一只、或任何牲畜,给同伴看守”表记忆中的真理和良善,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,以及那里属于对它们的情感的一切。“牲畜或是死、或是折伤”表丧失或伤害。“或是被掳去”表移除。“没有人看见”表心智没有意识到它。“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”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这些事物的每一个方面所作的调查。“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,拿走它”表在良善影响之下的结合。“另一个人不必赔偿”表没有造成伤害。“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”表如果丧失了。“他就要赔偿物主”表恢复,以代替它。“若被撕碎”表如果造成了不该受责备的伤害。“他要带来当作证据”表确认这一点。“被撕碎的不必赔偿”表不会有惩罚。“人若向同伴借什么”表来自另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。“所借的或折伤,或死”表对它所造成的伤害,或它的灭绝。“物主没有与它同在”表如果这真理的良善没有与它一起存在。“借的人必要赔偿”表恢复。“若物主与它同在,他就不必赔偿”表如果真理之良善与它同在,就不必恢复。“他若是雇工”表如果为了自我的利益。“就要为雇价而来”表柔顺并服从。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,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。于是,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,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。他们说,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,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。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,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。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;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。一看到这太阳,他们说,这不是主神,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。与此同时,灵人继续彼此交谈,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。这时,太阳忽然又出现了,主就在它中间,被太阳的光环围绕。一看到这一幕,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,并沉了下去。这时,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,这些灵人为人时,曾在世上看到过祂。他们所有人,一个接一个,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,这是主自己;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。然后,主还从那太阳出来,向木星灵显现;他们大声宣称,这是主自己;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,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。主是天堂的太阳,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(AC 1053, 3636, 4060)。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,在那里,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(AC 1521, 1529-1531, 1837, 4696)。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(AC 4321, 7078)。因此,在圣言中,“太阳”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(AC 2495, 4060, 7083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,这黑暗不是在前面,而是在后面,与天堂太阳,也就是主相对立(AC 9755)。
9399.“摩西就取了血来,将血洒在百姓身上”表使人适合接受它。这从“祭物的血”和“洒在百姓身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祭物的血”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,如前所述(9393节);“洒在百姓身上”是指使人适合接受它,因为“洒”表示流入,因而表示适合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一个人,并形成他的理解力;事实上,若你愿意相信,没有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不断流入,人什么也看不见、什么也学不到。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并构成内在视觉,也就是理解力的光。这光因不断流入,故使每个人适合接受它。然而,那些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,而那些不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。即便如此,和前者一样,后者仍拥有看见并学习神性真理的能力,而且只要他们远离邪恶的行径,还拥有接受它的能力。这就是摩西洒在百姓身上的那一半血所表示的。
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,并构成其内在视觉,也就是理解力的光(参看2776, 3167, 3195, 3636, 3643, 3993, 4405, 5400, 8644, 8707节)。在约翰福音中所表示的,也是这神性真理:
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进入世上的人。祂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,世界却不认识祂。(约翰福音1:9, 10)
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,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。
凡心智健全的世人都有学习神之真理的能力,因而只要他远离邪恶的行径,还有接受它的能力,正如大量经历使我知道的那样。因为在来世,所有人,无论恶人还是善人,无一例外,都能学习并明白何为真理,何为虚假,以及何为良善,何为邪恶。但恶人虽能明白何为真理和良善,却不想去明白;因为他们的意愿和那里的邪恶会对抗,觉得厌恶。因此,当独自一人时,他们就又陷入其邪恶的虚假,并憎恶他们所明白的真理和良善。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世上虽明白真理,却弃绝它们的人。我由此清楚看出,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人类心智,使它们适合接受它;事实上,人们远离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行径到何种程度,它就在何种程度上被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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